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

財富拍住美國 窮人一樣咁多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P08 | 時事評論 | 香島論叢 | By 練乙錚 2009-10-17

財富拍住美國 窮人一樣咁多

  今天和大家談談香港的貧窮問題並介紹一個有趣的統計結果。

  這方面的討論一直以來很困難,一個重要原因是社會上無一公認的「貧窮」定義。香港社福界習慣用相對標準,即首先以住戶為單位按成員人數分組別,每組當中取其入息中位數之一半為該組別之「貧窮線」,該組之內,住戶入息低於此線者即為「貧窮」。按此標準,香港窮人總數為一百二十三萬,佔人口的百分之十七點六。這個定義有一缺點:只量度相對貧窮;故若經濟發展了,實質GDP增加了(那怕是成倍增長),如果收入分布結構不變,則貧窮人數百分比也不會變,儘管此時不少「窮人」的購買力即實質收入已經增加(那怕是成倍增加)。這個定義的好處則是比較合乎常情,能照顧到「社會人」的一個特殊心理因素——在與周遭家家戶戶排比之時,大家總免不了要用相對觀點自視視人。

  香港政府方面,一直以來刻意避免提及「貧窮」二字;這個習慣,公務員大概都知道,讀者如果不知,可到社署有關綜援的網頁上看看官方文宣、文件——若用瀏覽器試尋文件中的「貧」字或「窮」字,結果會是一個也沒有。在官方詞彙中,一向沒有「窮人」,有的只是「那些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這種委婉說法,故政府○五年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扶貧委員會」,實在是石破天驚,只可惜委員會寫完一個報告,便於○七年終止運作,不復存在。這個委員會的報告,的確制訂了一套「貧窮指標」,符合指標的人士有兩類,其一是五十九歲及以下、收入低於綜援標準者,其二是「清貧長者」(包括六十歲或以上合綜援資格人士及有醫護及居住困難者);○七年人數,頭一類六十一萬八千多,第二類約二十萬四千,合共八十二萬二千,佔該年全港人口百分之十二。委員會這個數字,和社福界提出的,相去甚遠。數字後面的主要量度標準是綜援。衡量綜援金額,用的是一個「絕對貧窮」概念,即先就不同人數的住戶,逐一定出一籃子每月「必需品」的數量,再按當時這些物品或服務的市價算出總值,即為該等住戶的綜援金額,此額每年按通脹率調整。以此值定義「貧窮線」,若社會經濟發展了,實質GDP(即購物力)上升,如果社會收入分布結構不變,則「貧窮線」下戶口便愈來愈少。扶貧委員會消失之後兩年多,曾蔭權終於開了金口,前天在立會上以綜援金額定義「貧窮」,接近委員會用的「指標」,亦即表示政府終於承認香港有八十多萬「窮人」。這一步很重要,因為此後社福界和政府就貧窮問題「有得傾」,數字不同不重要,反正彼此明白當中分別。

  上述哪一個定義比較好,完全主觀,不值得爭拗,在不同的討論中,可用不同的定義,或者兩個並用,亦無不可,反正有學者認為「絕對貧窮」的定義,本質上也非完全「絕對」。大體而言,發達國當中,歐洲多採用相對貧窮定義,美國用絕對,英國則從五十年代起,改絕對為相對。(世銀還有一個定義:每人每日平均收入低於一點二五美元,即為貧窮,但這個定義只適用於發展中國家。)香港在經濟方面,無論是主流意識形態、發展階段、經濟政策、福利政策、政府介入市場程度等,都和美國相似,故政府採取美國官方沿用的貧窮概念,可說十分自然。這個做法,對香港的研究者而言,方便與美國貧窮狀況作比較,卻不利於借鑒歐洲資料;因此,筆者先在港、美之間作一對比。

  美國去年人均GDP是四萬六千九百美元;若以聯繫率折算,香港的數字則為三萬一千美元,但如果按購買力平價調整,則為四萬四千美元左右,和美國幾乎一樣。但相似之處還不止此。美國自八十年代以來,錄得的處於貧窮線以下人口,經常處於總人口的百分之十至十三左右,近年稍有增加,○八年的數字是百分之十三點二。這與上述香港「扶貧委員會」○七年提供的百分之十二之數,非常接近(注意二者都是用絕對貧窮定義算出)。當然,這個結果,還得看看兩地具體用的貧窮線是否相同,才有意義。

  以標準四人戶口為例,○八年美國政府定出的貧窮線是每年收入二萬一千八百三十四美元。香港方面,按最新社署〈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指引〉,無收入四人標準家庭(文件中的例四),綜援總金額為每月九千九百八十一港元,若按購買力平價換算為美元,等於每年二萬一千八百五十七元;以此為香港四人戶口貧窮線,則幾乎和美國的完全相等!是以港、美的富裕程度一樣,政府劃的絕對貧窮線實質上也一樣,而按此線算出的兩地貧窮人士在總人口中所佔比率亦幾乎雷同。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結果,研究者不可不留意。當然,近乎一樣的有關數字底下,也有不少相異之處可堪玩味,惟篇幅所限,另文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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