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我們對於住屋問題的三種態度_梁振英

明報
A14 | 港聞 | 筆陣 | By 梁振英 2010-05-14

我們對於住屋問題的三種態度:自住的、投資的、投機的


【編者按:應否復建居屋,是近期公眾高度關注的政策議題,運輸及房屋局長鄭汝樺多次表明不傾向復建,但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在本報筆陣專欄羅列大量事實和論據,力陳政府有責任協助市民置業安居,本報全文刊出,歡迎政府當局回應。】

房屋問題,政府正徵求社會的意見。我們必須正確界定問題的本質,然後釐清幾個根本概念。

看香港的住屋和樓價問題,投資者、投機者和想買樓換樓自住的人,各有不同的態度。

提4 點意見與田北辰商榷

第一種態度是:買樓是投資,政府不應介入,因此不應復建居屋,房屋是否自置,政府不必上心。代表這種態度的一篇典型文章,是自由黨中常委田北辰在2009 年12 月1 日《信報》發表的〈建居屋助人致富是哪門道理?〉文章說: 「我一直對居屋政策有很大保留。房委會動用公帑興建居屋,並以市價折讓價售予合資格家庭。他朝物業升值,居屋業主能補地價出售單位獲利,變相用公帑補貼業主賺錢,根本是本末倒置……。中國人置業的目的,從來都是希望將來資產升值,永不升值的投資,肯定無人問津。」

我提四點意見:

(一) 我認為居屋業主沒有因為居屋政策致富。一個居屋單位的賣價不過是三幾百萬元,賣了居屋,還清按揭,補完地價,居屋業主一家從此露天蓆地,也不過是一二百萬元的身家。資產淨值十億八億的商人,不計自己住的物業價值,在香港大概可以剛剛攀得上個「富」字。200 萬元的400 倍才是8 億,500 倍是10 億,居屋小業主靠居屋致富?10 劃未有0.01 撇。居屋業主充其量是小康。香港共有30 幾萬個居屋業主,如果居屋計劃,可以每年讓一萬幾千戶香港家庭「致富」,我們更應該大力推動。如果1976 年麥理浩總督沒有推行居屋計劃,香港今天的30 幾萬戶居屋戶只是公屋租戶,我認為不值得恭喜。

(二) 田北辰先生的核心論點是: 「用公帑……市價折讓價……賺錢」。我認為:退一萬步說,如果居屋業主因此賺錢,香港不少其他人因政府的其他土地補貼政策也賺錢。

大家知道香港有3 個大規模的工業,而且有30 年歷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工業是什麼?香港有些工廠,用地面積大,而且需要在低密度的環境中生產,在私人市場經營不划算,因此為了「工業多元化」,政府在工業提供廉價土地,地價約200 元一方呎,是居屋一呎樓面價錢的零頭。如果這些土地用作高密度廠房,政府賣的地價肯定會更高。又如果以200元一呎賣給香港人建屋自住,肯定會很受歡迎。工業補貼地價我贊成,因為有明確的社會目標,和以較低地價賣居屋給香港人沒有分別。在工業經營的企業,都是牟利企業,這些企業家比買居屋的小家庭,是誰賺了錢致了富?

再者,幾十年前,不少特殊工業用地、公共交通用地和其他公共事業用地,政府收的地價往往低於政府開發土地的成本。後來香港社會發展,土地有價,不少這些土地已經成為地產項目。不少原來的廠商成為地產公司,連公司的名稱也沒有改,不少公共事業公司被地產公司收購,成為地產公司的附屬。為什麼地產公司要收購公共事業公司和公共交通公司?如果不是為了土地的開發潛質,為了什麼?將這些土地改變為房地產用途,根據地契的條款,有些要補地價,有些不必補地價,地產商賺的利潤,有沒有政府當年低價批地的成分?我認為有。

(三) 不少廠家幾十年前在港九新界買入工業用地,有些地點當年是不毛之地,今天有高速公路和大橋直達,橋和路是公帑修建的,大家免費使用,廠房周圍建滿公屋居屋,提供工廠需要的勞動力。因為有了這些用公帑的建設,今天這些工業用地,即使仍然用作廠房,不變成地產項目,價值比幾十年前漲十幾二十倍,裏面有沒有政府公帑的作用?我認為有。有沒有令廠家致富?有。香港和台灣大陸不同,沒有實行孫中山先生「漲價歸公」的思想,沒有資本增值稅,更沒有土地增值稅,這十幾二十倍的增值,廠家連稅也不必交,富了,我們反對不反對?沒有反對。代表工商界和代表真正富人的人,沒有道理為了小市民、小家庭買作自住的居屋升了點值而興問: 「助人致富是哪門道理?」

如果居屋家庭真的「致富」,香港社會在其他擁有土地樓房利益的人致富的同時,稍為均富一點,有何不好?

(四) 在土地樓房問題上,政府有不同名目的補貼和鼓勵措施。政府以象徵式價格向房屋協會批出土地,房協推出長者安居樂計劃,建設了位於牛頭角和將軍澳的彩頤居和樂頤居兩個長者屋苑,提供576 個單位。這些專門為長者設計的單位,設施非常完備,包括按摩池、平台花園、泳池、綜合醫療診所(有中醫、西醫、牙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註診)、便利店、餐廳、圖書館、工藝陶瓷室、中樂室連卡拉OK、美容室、理髮室及健身室等。單位以「長期租約」形式租出,長者只需一次過或分期繳付一筆租住權費,即可長期居住,毋須再交租。房協不牟利,政府以象徵式價格批地,長者有沒有受「公帑補貼」?有。但我很支持。

此外,香港政府在1997 年3 月成立按揭證券公司,由政府通過外匯基金全資擁有,其中一個核心任務就是「促進更多人士在香港置業」。從1999 年3 月至今,該公司推出了旨在「協助更多市民擁有自置物業」的按揭保險計劃,核准貸款銀行可獲高達30%的保險,使銀行能夠造高達物業估價95%的按揭貸款而毋須承擔額外信貸風險。在此保險計劃下,市民只需付出物業估價的5%(如估價不足,則加上市價與估價的差價)作為首期,就可以「上車」做業主,大大降低了置業的門檻。2008 一年,該公司接獲21,477 宗申請,總金額達500 億元,已提取的按揭貸款額達204 億港元,市場滲透率為16%。

為銀行提供保險,讓銀行能夠造95%按揭貸款,協助更多市民擁有自置物業,是有明顯社會目標的公共政策行為。推行至今,市民反應積極,亦未聽到有反對聲音。要社會上所有人都能夠擁有自住物業是不現實的,但我們不能因此說政府不應該協助市民置業安居。如果我們真的認為政府不應協助市民置業安居,大抵按揭證券公司也要停辦,就讓銀行以商業考慮決定貸款成數好了。

投資人vs.住屋人對自置物業看法迥異

社會應該以什麼態度,看待房屋和買樓自住問題?將房屋純粹看成投資的投資人和將房屋看作置業安居的住屋人,對問題的看法南轅北轍。投資人會說:為什麼兩年前樓價較低、樓市較靜的時候你偏不買,要等到今天才抱怨樓市太熱、樓價太高?住屋人會說: 「我兩年前不知道今年會結婚。」「我們兩年前不知道今年生孩子。」「我兩年前BB 剛出生,嬰兒放在客廳,現在孩子兩歲了……」「我兩年前還未儲夠錢上車……」

投資人會用種種程式算出租樓和買樓在投資回報上沒有差別: 「你可以租樓,然後用買樓的首期買地產公司的股票,一樣可以分享到地產的升值。」住屋人會說: 「孩子上學了,我不想家住得離學校太遠,不想每兩年到處找學校附近的租盤,不想和業主打交道,不想每次打口釘掛幅畫都要想起業主。」

投資人心中想的是第二個單位,第三個單位……;住屋人談的是唯一甚至是第一個單位。投資人的一切標準歸於這個符號: 「$」;住屋人求的是歸宿、穩定、歸屬感和麥理浩總督1976 年說的「安全感」。投資人看的是回報;住屋人看的是紀律性儲蓄。

投資人會以為未來幾個月,歐洲經濟有潛在危機,世界各地的政府也有可能退市,因此利率可能上調,經濟基調也可能變壞,樓價回落,大家就可以「趁低吸納」,住屋問題就可以緩解。住屋人說: 「發生這種情,我會擔心失業,擔心減薪,就算我拿的是鐵飯碗,加息會抵消樓價下跌的好處,我還是沒有足夠能力供樓。」

投資人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人買居屋,為什麼有人願意接受產權較低流通性的居屋,為什麼在漲價之後出售,要將漲價部分以補地價方式和政府分享。住屋人說: 「我一家人住居屋住得很好,我家不必住出租公屋,不必和私人業主打交道,我們『升呢』。」

投資人不明白為什麼過去十多年,香港雖然經歷經濟上的大起伏,每年的住宅單位買賣合約總數,變化比想像中小(見圖一)。

這兩種人之間,沒有共同語言。

住屋問題的本質遠比「民生必需」複雜

除投資外,香港的住宅也經常是炒賣的對象。談炒樓不得不談住屋的本質。

住屋固然是民生必需,但香港的住屋問題的本質,比「民生必需」四個字複雜得多。

在衣食住行當中,香港人住的開支最大,而且相比其他已發展社會,條件甚差,因此是老大難的民生問題。房屋問題再度成為熱門政策議題,不完全是輿論炒作。香港人並沒有要求政府在衣食行問題上介入市場,沒有要求政府資助買小房車作代步之用,因為公共交通工具固定、可靠,而且政府對車船費有各種各樣的機制規範。

嬰兒奶粉是必需品,傳媒不時報道指大陸居民到新界北區的商店搜購奶粉,這些搜購沒有引起太大的關注,因為貨倉裏有存貨可以補充,價格再漲下去,入口商就會空運新貨來港,幾天內就可以把問題平息。不過,如果我們假設:香港嬰兒用的奶粉,只能在香港生產,需時3 至5 年,而且完全不能由境外生產商補充,某天奶粉供不應求,有人趁機入市,搜購和囤積奶粉,造成更嚴重的短缺和價格暴漲的問題,大家想想,政府可以坐視不理嗎?在這情下,如果政府介入奶粉的訂價,並補助低下階層家庭買奶粉,有人會說這是違反市場經濟原則嗎?有人會問: 「你為什麼不早幾個月買,偏要等到今天缺貨時才買」嗎?

房地產就有這個特質。香港人需要的房屋,只能在香港建造,完全不能靠入口,而且建造周期長。我們的房屋,絕大部分是高層,加上近年各種城規和環保等要求增多,建造期長達3 年以上。外國的小洋房,不必打樁,不必安裝電梯,磚石結構加上木的屋頂支撐,1 年就可以交貨。香港樓房供應的滯後時間長,加深了供求的不平衡。由於這些特質,房屋不僅是必需品,房屋的民生敏感度比嬰兒奶粉更大。因為這個特質,各國政府對房屋的政策,都有特殊處理,不能簡單一句「市場力量」就可以解決或預防問題。

供應不可即時加大,減少需求又如何?在外國,甲城樓價貴就搬去乙城,乙城貴則再搬到丙城,這種現象,比比皆是。在英美等國,大城市的樓價高,不僅市民外移,大中型企業連同員工集體搬往外圍城市的例子極多。香港樓價高,往哪裏搬?可以搬去深圳番禺的有幾家人?香港有這個限制,幅員廣大國家和地區有緩衝能力,香港沒有。

也是資本主義的澳洲嚴限外籍非居民炒賣樓房

最近有一則新聞,值得引述,這事發生在澳洲。澳洲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國家,近年的經濟發展得相當不錯。

2010 年4 月24 日,澳洲政府宣布:就外國人的投資規則,作重大收緊。此後,外籍非居民,如投資澳洲房地產,只可增加澳洲的住房總量(即買地建樓),而臨時居民買現樓,只可作自住用途,否則受法律制裁。有關限制相當嚴苛,其中一條是: 「已經得到許可買樓的臨時居民,必須在離開澳洲之前強制性賣出物業」。助理庫務部長說: 「政府要確保臨時居民和外籍非居民合法地投資澳洲房地產,符合社會的期望,而且又不為澳洲人的住房需求造成壓力」。這是澳洲政府對國民買屋需要的保障。對澳洲政府來說,澳洲並不願意看見由於外國人買澳洲住宅,造成價格上漲,令到澳洲人買不起。澳洲政府不會說: 「外國人買了澳洲的住宅,總要租出去,本國人買不起,租樓也可以嘛!」這個例子說明(一)住宅不是一般商品。在工、商、住、舖四種樓房中,別的不管,只管住宅,外人止步。(二)租樓住和買樓住確有分別。

炒家的推波助瀾,是香港住宅價格波動的另一個主因。香港人炒樓比歐美澳日更普遍,資金更多。縱觀全球,近年只有新加坡的炒風接近香港,只有大陸的炒風超過香港。

香港有20 萬個私人住宅單位出租,當中有地產商,更多的是擁有一兩個單位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為租戶提供租盤,長期持有,有正面的社會功能。但炒樓是另一碼事。

炒樓的影響是什麼?

炒家不必要特強的預見力,只是在價格持續上升一段時間後,隨大潮入市。炒家簽了正式買賣合同,付了10%樓價作為訂金,就可以換來繳付尾數、正式成交前的3 個6 個月的空間,善價而沽。沽不出去怎樣辦?近來利息低、租金升,銀根鬆動,借錢買樓收租仍有可為。於是沽不出去的話就付尾數,成交,然後租出去。

目前炒家佔多少?地產代理界說約佔所有買家的10%。2010 年4 月6 日稅務局長表示,稅局以電腦檢視和跟進房地產炒家,發現2007 至08 年可能涉及炒賣而需跟進的個案有6700 個,2008 至09 年則有4300 個,每個個案可能涉及多於一宗的物業買賣。我們又不妨用下面的辦法推想一下:如果香港境內外出現某種情,使得有40 億元資金在香港住宅樓市掃貨,用40 億元作為10%的訂金,就可以買下價值400 億元的住宅樓。400 億元是多少?大概等於全港空置二手住宅樓的兩成和兩成新落成的單位,造成樓盤貨源短缺的現象。

這種情在1997 年出現過。1997 年的炒風極為劇烈,當年住宅單位的買賣合同有17 萬宗,1996 年有13萬宗,兩年相差4 萬宗,等於2009 年住宅樓買賣合同宗數的37%(見圖一)。

香港不想管炒家也無增值稅中間階層是弱者

炒家是什麼人?大家身邊都會有親友,手上有三五百萬元,今天用幾十萬買這個單位,下星期再用幾十萬買另一個單位,香港有這種閒錢的人極多,也是我們社會的一種特色。

比起買樓自住的人,炒家有什麼特點?一是手上有餘錢;二是敢冒風險;三是下手快。樓市上升,由於炒家已對目標大型屋的各座各單位的情瞭如指掌,有時甚至可以不看單位的內部裝修,光憑經紀的介紹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經紀做炒家的生意要比自住買家快,在這種市下,買樓自住的市民抱怨的不僅是樓價高,而是和炒家之間的不對稱的競爭。

炒家造成的另一個影響是退市快。香港的私人住宅單位,平均每10 年轉手一次(見2010 年4 月30 日「筆陣」),絕大多數自住業主不會隨市價變化出出入入,因為總要有地方住。炒家好市時追價追貨,跌市時拋貨止蝕,因此加大了價格的波幅。

為什麼要在炒家和外地買家問題上許多筆墨?在我們這個社會,大家不想管炒家,不想收資本增值稅,也不想限制外地買家。因此我們就更應該多些考慮香港人在這種環境中的置業安居需要,中間階層在這種環境中是絕對的弱者。

有種說法認為,中間階層家庭想買樓買不起,我們可以通過增加賣地,降低樓價,使得這階層的人買得起。我認為有兩個問題要考慮:(一)居屋的訂價約為市價七成,要中間階層家庭負擔得起,私樓價格要降低三成,這是不是我們希望見到的結果?(二)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相當小,樓價下跌,有樓的人會換樓,現有業主換樓的出價能力會比第一次置業的中間階層家庭強,單憑增加私人住宅用地供應,是否可以協助中間階層上車,大有疑問。

由於生產需時,地產的供應矛盾經常出現,不是供不應求就是供過於求,因此價格的波動,比大多數商品要大。世界上的主要房地產市場、地產公司、地產投資基金等賺錢和蝕錢的幅度都很大,連銀行也往往因房地產貸款而倒閉。美國盛產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再加入各種各樣的專家,發明各種各樣的預測程式,但住宅和商業樓宇的市場大幅波動,仍然造成個人、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

政府不能在房屋問題無角色但「托價」和「壓價」力量不大

政府出台房屋政策,碰上跌市,如何是好?任何大政策,都有可能在出台之時,碰上外界因素而遭挫折。政府固然應該謹之慎之,應該對地產市場,對已經擁有物業的人小心保護,但沒有一個地產市場可以永遠平穩發展,這是地產市場的本性。

大家可以看新加坡在過去17 年的經驗。新加坡重建局的數字顯示(圖二),當地私人住宅價格指數從1993 年第一季度至1996 年第二季度之間,由80 點升至180 點,再在1996 至1998 年兩三年間回跌至100 點。其間新加坡元對港元匯率下跌16.6%。以港元計,這兩三年間的新加坡私人樓價下跌54%。比起1996 年第二季度的歷史高峰,新加坡樓價下跌後,何時「重見家鄉」,答案是12 年後的2008 年第一季度。新加坡的大跌市,和政府的房屋政策有沒有關係?沒有。跌市前新加坡政府沒有房屋政策上的大動作。

1997 年亞洲金融風暴席捲亞洲,由於資本急速流走造成銀根緊縮,東南亞各國與香港無一倖免。1997、98年香港的按揭貸款利率上升至9%和11.25%,樓市受壓。

1997 年下半年開始衝擊亞洲經濟的,不叫「亞洲房地產海嘯」,叫「亞洲金融海嘯」。香港、新加坡、韓國、台灣、泰國、馬來西亞等無一倖免。1996 年香港的按揭年利率是10.5%,1998 年上升至11.25%,之後的幅度是2%至9%。香港政府的房屋政策不會影響利率走勢,即使我們堅決不協助市民買樓自住,如果利率上升至1998 年的11.25%,樓價一樣會應聲倒地。

政府協助香港市民置業,有沒有責任風險?我認為政府提供補貼促成社會目標,沒有強迫接受,無可厚非。在工業經營的廠戶在接受低地價的資助後,有沒有倒閉或破產的?當然有,包括30 年前做急凍點心的,做鵝肝醬的都是例子。廠戶向工業公司申請前,要做好風險評估,準備好資金。同樣道理,向政府借錢、向按揭公司借錢買樓自住的業主也一樣。由於亞洲金融海嘯造成的大跌市,新加坡有沒有大比例的負資產?有,從圖二的數據中大家可以推算。

香港政府不能在房屋問題上沒有角色,建出租公屋,停建復建居屋,停止或恢復置業貸款,以至最起碼的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都可以被視為對樓價有影響的動作。地價高,有人說政府有高地價政策;地價回落,有人說政府賤賣土地。市民大眾和「市場人士」對政府房屋政策的「托價」和「壓價」的力量愈盲目相信,政府的房屋和土地政策空間就愈少,市場以外積聚的住屋壓力就愈大。

規劃長遠房屋供求不能完全交託市場

接我想談點對青年家庭置業自住的看法。青年人不應好高騖遠,我完全同意,因此我不贊成大陸的青年人,在考慮買第一套房時,要買大面積的新單位,一步到位,買不起就抱怨社會。但我認為應該深入了解香港年輕家庭的置業需要。今天新一代的青年人,也許每個月可以供得起上車盤,但兩口子首期是問題。家境寬裕的父母往往「墊支」首期,然後讓年輕人克勤克儉,每月按時向銀行供款。還款能力是一個門檻,首期也是門檻。香港的大學生之中,有五六成人家住公屋,家境並不寬裕,有多少人可以靠父母「墊支」首期?香港只有兩成青年人上大學,其餘八成青年人收入更低,加薪機會不比大學生好,這批人的人數更多,又如何負擔上車盤?

青年人碰上的另外一個問題是爬升問題,大學生從師兄師姐口中知道離校五六年後的進程並不樂觀。我們二三十歲那個年頭,加薪快,晉升機會好,躊躇滿志。今天情大大不同。這個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要綜合解決,但我們應該知道今時和往日的不同。

30 多萬居屋業主中,大多數人買的是安居,升值固然好,但不是買居屋的主要動機。更重要的是,香港社會穩定,經濟向上發展,樓價升值,愈多中間階層和社會的上層一齊分享到這種成果愈好,這不僅是公平問題,是為了香港長期穩定繁榮的務實的政治需要。

估計長遠房屋需求,規劃長遠房屋供應,全世界的資本主義社會都要做,這是城市規劃和社會規劃的一個重要內容,不能完全交託市場。有了長遠規劃,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靈活進退,是不二之途。【樓市和住房之五】

最低工資:看資方代表的數據_梁振英

明報
A14 | 港聞 | 筆陣 | By 梁振英 2010-05-07

最低工資:看資方代表的數據

“幾個月下來,我仔細看過所有資方代表的公開報告,裏面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今天談最低工資問題,下周五續談房屋和樓價問題。

特區政府決定立法制定最低工資,並於去年初成立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於4 天前結束收集意見工作。過去半年,社會各界,尤其是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水平的釐定方式和水平有極大分歧。

政府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訂下工作準則和職權範圍: 「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在確保防止工資過低、減少低薪職位流失,和維持本港整體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等各關鍵層面取得適當平衡的前提」下;就設定法定最低工資的恰當機制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並按此機制,向行政長官建議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委員會亦要研究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對本港經濟可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對低薪行業和中小型企業的薪酬水平、就業情及經濟競爭力等的影響;並諮詢持份者的意見。

勞方要求較易明資方數據較複雜

委員會以數據為依歸,因此勞資兩方的代表和支持者也提出不少數據。

勞方的要求比較容易明白:一個工人一個月工作200 小時,時薪20 元,每月收入就是4000 元;時薪30 元,每月則收入6000 元。4000 元或6000 元一個月可以換取怎樣的生活,除少數太過脫離群眾的人外,大家總可以想像一下。

資方的數據則較為複雜,歸納起來,可分為三類:一是以全港工資中位數或平均數的某個百分比,作為最低工資的水平;二是以僱主的承受能力作為論據;三是預言實施最低工資之後,不同水平的工資會造成多大範圍的失業。

就最低工資水平問題,幾個月前,我在網誌上寫了一篇「請以數字說服我」。其後凡有這方面的數據,我一定仔細分析。部分數據,有點像我們念入門統計學時,老師用牙膏廣告作的告誡: 「十個牙醫九個用XXX 牌牙膏」。造物者將人的腦袋放在眼睛後面、兩隻耳朵之間,大概也有這個用意。

自由黨去年10 月11 日,公開提出以下的數據作為論點:

「若本港最低工資訂於時薪24 元水平,月薪(即24 元X 8 小時X 26 日)為4992 元,已等於現時本港平均工資(統計處第二季:11,063 元)的45%,但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的資料顯示,除了個別國家/地區(法國)在制訂最低工資時,會超越上述水平外,其餘均是遠低於該水平,若以今日的最新情比較,差距更大,故最低工資是不可訂於高於24 元的水平,才可避免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首先要指出的是:自由黨用的「現時本港平均工資11,063 元」,不是全港所有受薪人士的平均工資,而只是「經理級與專業僱員」以下的平均工資。用這個數算出24 元一小時, 「等於現時本港平均工資的45%」,顯然不符合實際情。

香港的高低收入極為懸殊,如果以全港平均工資,而不是「經理級與專業僱員」以下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準,最低工資應遠遠超過24 元一小時,我相信大多數勞方代表願意重新考慮以此辦法計算。

再者,我認為將法定最低工資訂在全社會的平均工資的某一個百分比,僅是其中一個參數,不是唯一的參數。每個社會的收入分佈不同,物價水平不同,因此以上述的45%的界線,作為支持最低工資不能超過24 元一小時的論據,是以偏概全的做法。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的意見書則公開提出:

「委員會可參考世界各地的最低工資所佔其當地工資中位數的百分比作一比較。若建議的最低工資金額佔工資中位數的百分比過高(例如超過50%)或過低(例如低過40%),就需要考慮應否作出微調。」

香港的收入分佈極為懸殊,370 萬的工作人口的工作收入中位數,僅是每月1 萬元,因此即使將最低工資訂在中位數的50%,只有每月5000 元,這個水平,顯然不能達至立法的本意。

資方代表公開報告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在資方的承受能力問題上,立法會飲食界張宇人議員在3 月下旬公開提出: 「若將最低工資訂為20 元, 『殺傷力不大』。若訂在20 元以上,對就業、職位、競爭力及長遠投資都有影響」。什麼是殺傷力?殺傷力有多大?兩個月後,張議員在5 月3 日上載到個人網站的《香港飲食業最低工資調查報告》的第48 頁,列出受訪對象認為不同最低工資水平對總薪酬開支的影響。這些統計數字清楚說明,受訪的僱主認為:如果最低工資訂為時薪20 元,超過八成的僱主表示薪酬開支增加少於5%,幾乎全部僱主表示薪酬開支將增加少於10%。薪酬是資方的成本的一部分,薪酬佔餐飲業的總開支多少?據資方的說法是30%,工聯會表示僅為15%,我們姑且用20%。薪酬加少於10%,即總經營開支增加少於2%,這2%大抵就是張宇人議員口中的「殺傷力不大」的意思。張宇人議員其後正式提議將最低工資訂於24 元,據張議員自己做的上述問卷調查顯示,如果是24 元,57.7%的僱主的薪酬開支增加不多於5%(按我上面的假設,總經營開支增加少於1%),另外33%的僱主總經營開支增加的幅度是在1%至4%之間。這些數字比較具體說明了張宇人議員口中的「殺傷力」。搞得滿城風雨的廿蚊廿四蚊的殺傷力,用張議員自己的報告,說來說去,就是經營總開支的1%至4%。

政府最近公布的工資指數顯示:幾個大行業的工資繼續下跌。2009 年第三季度的工資指數比一年前下跌,中式酒樓跌5%,其他酒樓跌3%,快餐店跌4%,如果餐飲業的所有級別的僱員,都加3%至5%,只不過回復到2008 年第三季的水平,這也是對張議員口中「殺傷力」的一種驗證。

在失業問題上,前天報章報道: 「一直反對」最低工資的科大經濟系教授雷鼎鳴認為: 最低工資應為「零」,因為香港勞工較多「可替代」,例如以機器代替,加上每日有百多名新來港人士提供低廉勞動力,故最低工資水平愈高,便會推高失業率。雷鼎鳴教授指出: 「現時很難有數據去評估最低工資對本港失業率的確實影響,但他說,假設最低工資訂在時薪25 元水平,16 萬低於這薪酬水平的僱員中,估計有6 萬人生計受影響,僱主給多了工資、但會減少人手,增加留職員工的工作量,保持公司運作。」

首先,香港每天百多名新來港人士,不是全部投入職場,當中包括大批的青少年兒童。其次,對最低工資反應激烈的飲食業,僱用的低薪工人多是售點心員和清潔工等,用機器、減少人手,可行嗎?雷教授沒有說清楚6萬人「生計受影響」,是什麼影響,是失業嗎?如果是失業數字,近四成人因此失業,合理嗎?

在最低工資導致失業這個問題上,自由黨在2009 年10月11 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民意調查結果指出:

「在計及牽涉的員工總數後,假如最低工資訂於24 元時薪,以全港逾27 萬間中小企而言,因此而失去工作(遭裁掉或撤換)的低技術僱員將近3.6 萬人,等於整體3,495,300 就業人口1%。若最低工資的水平訂於工會要求稍低的時薪32 元,令高逾17 萬名低技術僱員飯碗不保。」17 萬這個數怎樣算出?

報告中的表二有「總裁員/改請員工人數」,有「累計受影響人口」,然後就是17 萬人「飯碗不保」的結論,這結論是否合理先不說,就計算程式也應該有清楚的交代。

幾個月下來,我仔細看過所有資方代表的公開報告,裏面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梁振英行政會議召集人www.cyleung.hk

美麗妖魔化 自我形象之迷思

信報財經新聞
P43 | 副刊 | 城市專題 | By 劉妙賢 2010-05-18

美麗妖魔化 自我形象之迷思

  激瘦模特兒因厭食症死亡的消息尚未夠震撼,身邊女性朋友不時為嘴饞而懊惱,揚言「斷食」數天才能彌補貪食的「罪過」,有些更誇張說恨不得有厭食症,彷彿體型與美好的一切畫上了等號。這種對體型的追求更取代其他因素,成為構成自我形象的重要部分,臨床心理學家指出,自我形象差是導致飲食失調的其中一個高危因素。

根據香港飲食失調康復會資料顯示,很多人都想追求一個單一的「瘦削」身型標準,加上媒體推波助瀾,不斷暗示「身型等同於自我價值」、「瘦了就會得到自信、愛情、工作及朋友」等誤導訊息,使很多人對自己的體型不滿,以為擁有瘦削身型就等於美麗和成功,生活上的種種問題也可迎刃而解。二十多歲的Mary曾患上厭食症,體重最輕時只有六十多磅,瀕臨死亡邊緣,她不諱言自己亦曾被媒體打造的女性形象所迷惑,「以前認為瘦就能擁有一切,結果卻什麼也得不到,甚至幾乎死去」。這些經歷讓她明白身型不應與自我形象、自我價值等掛,她強調身體的線條不能決定人生的一切。


超現實身型標準

媒體追捧瘦削體型形象所引致的災難性心理及生理健康問題,已惹起不少人關注,如曾登上《時尚》(Vogue)雜誌封面的加拿大超模Coco Rocha,她揚言絕對不減重,不介意設計師嫌她四十七公斤「太胖」而失去走秀機會;德國最暢銷女性雜誌Brigitte去年宣布不再刊登「零碼」模特兒照片;早前英國超級名模Kate Moss發表崇尚骨感身材的座右銘後,立即遭到各方媒體及組織的痛批,甚至她代言的服飾品牌也認為這番言論有損企業形象。縱使如此,這種扭曲了的身體形象早已深入民心,不少人為達到這要求而使自我形象低落,甚至患上飲食失調症。

早前基督女青年會發表調查報告指出,九十後女生對自己體格與外表的滿意度不合格,顯示女生自我形象低落。香港飲食失調康復會臨床心理學家余文蕙表示,組成自我形象的範圍很闊,包含了個人能力、外表、社交上受歡迎程度,也可以是他人對自己的看法,以及自己對自己的看法等,而身體形象是對自己看法的一部分。在「社教化」過程中,家人、朋輩與媒體均對自我形象建立的影響甚深,「自我形象會隨經歷、朋友的態度或批評,以及個人對自己的看法而變,引致較差的自我形象或身體形象的原因有很多,自我形象差是導致飲食失調的其中一個高危因素」。

「從社會認知理論上來看,如何看待自己並不一定全靠自己想像,很多時是視乎他們如何看自己。如這人很漂亮,得到很多稱讚,受人歡迎,有不少人追求,他們就會跟這個『好』的標準去做,很多時這標準未必是自己親身體驗過,只是看到他人的『好』結果才跟做。」正如國際時尚圈崇尚只穿零號碼衣服的紙片模特兒,她們骨瘦如柴的形象「深入民心」,法國現在約有四萬名婦女患上厭食症,連前任總統舒拉克的長女也受到此症折磨了逾二十年。


認知被媒體扭曲

媒體追捧骨瘦如柴的女性形象已是老生常談,引起的不只是減肥傷身的問題,對尚未完全建立正面自我形象的青春期少女來說,影響的可能是她們整個人生。調查結果指少女根本沒有足夠能力去分析網絡資訊的對錯,這有機會扭曲了她們在體態與外表等方面的認知,對她們的成長與發育有深遠的影響。余文蕙說︰「社會風行的瘦削身型已被內化,亦不斷強化這標準,即大眾十分認同媒體打造的身體形象,更將之變為自我價值標準。我們會因遭受周遭壓力而想瘦身,有研究證明,當你愈看纖體廣告便愈相信其內容,對體型不滿的指數也會愈高,部分人會將這標準與自己比較,他們會認為既然他人可以瘦,我也可以一樣,引發他們對體型的不滿,而去減肥。」在余文蕙接觸的飲食失調患者中大都有同一個想法:「她們認為瘦了,就會得到他人的認同欣賞,因此十分重自己體型,再加上身邊的人也認同這體型指標,她們這想法就更加得到認同,促使她們去減肥,當這想法極端發展時,便會產生極端行為。」從事女性雜誌記者透露,媒體打造的女性形象是超乎現實的,模特兒的身型雖然夠瘦,不過很多時是瘦得胸臀也沒有,要靠電腦軟件為相片「加工」,才有「玲瓏浮凸」的效果。Mary說雖然明知廣告相是「執」過,不是真實的,即使當時的她擁有身高1.66米、體重100磅的標準身材,也期望自己與宣傳照上的體態看齊。


歪風傷害整個家庭

事實上,她們根本難以達到被媒體「神化」了的女性形象要求,當她們愈將自己與傳媒報道的女性比較,其自我形象愈低,愈嘗試改善自己去符合傳媒報道的女性形象,其自我形象愈負面,愈易產生自卑感。有時太管束自己去符合「目標」,便會引發龐大壓力與負面情緒,嚴重可演變至進食失調,患上厭食症、暴食症等。根據香港飲食失調康復會的資料顯示,很多進食失調患者均有扭曲的自我形象和自我評價,認為身型及外表代表了一切。

對進食失調患者來說,失去進食興趣、暴食或扣喉等,固然為生理與心理帶來痛苦和傷害,不過同時受影響的卻不止患者一人,家人在照顧患者過程中亦承受極大壓力,當中有四成甚至出現精神及情緒問題。當父母發現子女患病時,在心痛之餘,亦感到自責或自怨自艾,他們出於緊與關心希望子女盡快恢復正常飲食,卻觸發更多磨擦,Mary說當時最常上演的是「飲桌上的戰爭」,每餐都在為進食多少而爭吵,關係變得愈來愈差;有位母親說在女兒厭食症發病時,每天都過得提心吊膽,「假若半夜聽到拉水聲,我就會將耳朵放在門邊偷偷打量她是否又在扣喉;假若她的電話接不通,我又緊張地以為她是在街上暈倒,不省人事……我自己亦有工作,白天上班強顏歡笑地面對龐大的工作壓力,晚上又要面對一個『瘋子』,我的精神快要崩潰了」。母親為女兒的厭食症行為羞愧得無地自容,她感到極度無助和絕望,甚至已經準備好「遺書」以及想好「解脫」方法。幸好這位母親得到社工與專業人士的協助與支持,還有一班同病相憐的父母鼓勵與關心,才讓她克服一個又一個的挑戰。

「自己之前真的做錯了,只在意身型方面,得到一個好大的教訓。」Mary回想患厭食症時,最遺憾是對不起父母,因個人關係至整個家庭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之中,不斷的衝突差點斷送了親子之間的感情,即使最在乎的學業也不得不暫停,社交生活、健康等亦一併失去,這全是為了「瘦便能得到一切」的扭曲自我形象,十分不值。Mary已克服了這段自我價值扭曲之路,她現在不會再特別留意他人的身型,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體型,這是天生的,「我仍然會對自己的體型緊,不過是在於健康方面,體型不可以過分瘦,也不會向兩極發展,要從中取得平衡」。

當被問及對自己身型的滿意度時,她一陣沉默後才釋然一笑,「其實體型還可以fit多少少,我覺得是缺乏運動的關係。不過我不會再跌回之前的世界,因為我有了新的自我價值觀」。每個人建立自信的立足點都不同,不須靠外表和身型來提升自信心、證明自己能力或爭取別人認同,「自我形象是從多方面來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視乎以何角度來看待自己」。

專家指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自我形象,亦沒有好壞之分,重要的是什麼形象才適合自己。這很大程度取決於一個人對自己的認識、了解及對自我價值觀的認同,胡亂模仿其他人,可能只會令自己的形象更為模糊。若能以積極正面的態度,對自己的優缺點皆能肯定及接受,有足夠的自信心及自尊,便能發掘到一個適合自己的形象。 

文劉妙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