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最低工資:看資方代表的數據_梁振英

明報
A14 | 港聞 | 筆陣 | By 梁振英 2010-05-07

最低工資:看資方代表的數據

“幾個月下來,我仔細看過所有資方代表的公開報告,裏面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今天談最低工資問題,下周五續談房屋和樓價問題。

特區政府決定立法制定最低工資,並於去年初成立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會於4 天前結束收集意見工作。過去半年,社會各界,尤其是勞資雙方,就最低工資水平的釐定方式和水平有極大分歧。

政府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訂下工作準則和職權範圍: 「以數據為依歸的原則,在確保防止工資過低、減少低薪職位流失,和維持本港整體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等各關鍵層面取得適當平衡的前提」下;就設定法定最低工資的恰當機制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並按此機制,向行政長官建議法定最低工資的水平。委員會亦要研究法定最低工資的實施對本港經濟可能帶來的影響,特別是對低薪行業和中小型企業的薪酬水平、就業情及經濟競爭力等的影響;並諮詢持份者的意見。

勞方要求較易明資方數據較複雜

委員會以數據為依歸,因此勞資兩方的代表和支持者也提出不少數據。

勞方的要求比較容易明白:一個工人一個月工作200 小時,時薪20 元,每月收入就是4000 元;時薪30 元,每月則收入6000 元。4000 元或6000 元一個月可以換取怎樣的生活,除少數太過脫離群眾的人外,大家總可以想像一下。

資方的數據則較為複雜,歸納起來,可分為三類:一是以全港工資中位數或平均數的某個百分比,作為最低工資的水平;二是以僱主的承受能力作為論據;三是預言實施最低工資之後,不同水平的工資會造成多大範圍的失業。

就最低工資水平問題,幾個月前,我在網誌上寫了一篇「請以數字說服我」。其後凡有這方面的數據,我一定仔細分析。部分數據,有點像我們念入門統計學時,老師用牙膏廣告作的告誡: 「十個牙醫九個用XXX 牌牙膏」。造物者將人的腦袋放在眼睛後面、兩隻耳朵之間,大概也有這個用意。

自由黨去年10 月11 日,公開提出以下的數據作為論點:

「若本港最低工資訂於時薪24 元水平,月薪(即24 元X 8 小時X 26 日)為4992 元,已等於現時本港平均工資(統計處第二季:11,063 元)的45%,但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的資料顯示,除了個別國家/地區(法國)在制訂最低工資時,會超越上述水平外,其餘均是遠低於該水平,若以今日的最新情比較,差距更大,故最低工資是不可訂於高於24 元的水平,才可避免削弱香港的競爭力。」

首先要指出的是:自由黨用的「現時本港平均工資11,063 元」,不是全港所有受薪人士的平均工資,而只是「經理級與專業僱員」以下的平均工資。用這個數算出24 元一小時, 「等於現時本港平均工資的45%」,顯然不符合實際情。

香港的高低收入極為懸殊,如果以全港平均工資,而不是「經理級與專業僱員」以下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準,最低工資應遠遠超過24 元一小時,我相信大多數勞方代表願意重新考慮以此辦法計算。

再者,我認為將法定最低工資訂在全社會的平均工資的某一個百分比,僅是其中一個參數,不是唯一的參數。每個社會的收入分佈不同,物價水平不同,因此以上述的45%的界線,作為支持最低工資不能超過24 元一小時的論據,是以偏概全的做法。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的意見書則公開提出:

「委員會可參考世界各地的最低工資所佔其當地工資中位數的百分比作一比較。若建議的最低工資金額佔工資中位數的百分比過高(例如超過50%)或過低(例如低過40%),就需要考慮應否作出微調。」

香港的收入分佈極為懸殊,370 萬的工作人口的工作收入中位數,僅是每月1 萬元,因此即使將最低工資訂在中位數的50%,只有每月5000 元,這個水平,顯然不能達至立法的本意。

資方代表公開報告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在資方的承受能力問題上,立法會飲食界張宇人議員在3 月下旬公開提出: 「若將最低工資訂為20 元, 『殺傷力不大』。若訂在20 元以上,對就業、職位、競爭力及長遠投資都有影響」。什麼是殺傷力?殺傷力有多大?兩個月後,張議員在5 月3 日上載到個人網站的《香港飲食業最低工資調查報告》的第48 頁,列出受訪對象認為不同最低工資水平對總薪酬開支的影響。這些統計數字清楚說明,受訪的僱主認為:如果最低工資訂為時薪20 元,超過八成的僱主表示薪酬開支增加少於5%,幾乎全部僱主表示薪酬開支將增加少於10%。薪酬是資方的成本的一部分,薪酬佔餐飲業的總開支多少?據資方的說法是30%,工聯會表示僅為15%,我們姑且用20%。薪酬加少於10%,即總經營開支增加少於2%,這2%大抵就是張宇人議員口中的「殺傷力不大」的意思。張宇人議員其後正式提議將最低工資訂於24 元,據張議員自己做的上述問卷調查顯示,如果是24 元,57.7%的僱主的薪酬開支增加不多於5%(按我上面的假設,總經營開支增加少於1%),另外33%的僱主總經營開支增加的幅度是在1%至4%之間。這些數字比較具體說明了張宇人議員口中的「殺傷力」。搞得滿城風雨的廿蚊廿四蚊的殺傷力,用張議員自己的報告,說來說去,就是經營總開支的1%至4%。

政府最近公布的工資指數顯示:幾個大行業的工資繼續下跌。2009 年第三季度的工資指數比一年前下跌,中式酒樓跌5%,其他酒樓跌3%,快餐店跌4%,如果餐飲業的所有級別的僱員,都加3%至5%,只不過回復到2008 年第三季的水平,這也是對張議員口中「殺傷力」的一種驗證。

在失業問題上,前天報章報道: 「一直反對」最低工資的科大經濟系教授雷鼎鳴認為: 最低工資應為「零」,因為香港勞工較多「可替代」,例如以機器代替,加上每日有百多名新來港人士提供低廉勞動力,故最低工資水平愈高,便會推高失業率。雷鼎鳴教授指出: 「現時很難有數據去評估最低工資對本港失業率的確實影響,但他說,假設最低工資訂在時薪25 元水平,16 萬低於這薪酬水平的僱員中,估計有6 萬人生計受影響,僱主給多了工資、但會減少人手,增加留職員工的工作量,保持公司運作。」

首先,香港每天百多名新來港人士,不是全部投入職場,當中包括大批的青少年兒童。其次,對最低工資反應激烈的飲食業,僱用的低薪工人多是售點心員和清潔工等,用機器、減少人手,可行嗎?雷教授沒有說清楚6萬人「生計受影響」,是什麼影響,是失業嗎?如果是失業數字,近四成人因此失業,合理嗎?

在最低工資導致失業這個問題上,自由黨在2009 年10月11 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民意調查結果指出:

「在計及牽涉的員工總數後,假如最低工資訂於24 元時薪,以全港逾27 萬間中小企而言,因此而失去工作(遭裁掉或撤換)的低技術僱員將近3.6 萬人,等於整體3,495,300 就業人口1%。若最低工資的水平訂於工會要求稍低的時薪32 元,令高逾17 萬名低技術僱員飯碗不保。」17 萬這個數怎樣算出?

報告中的表二有「總裁員/改請員工人數」,有「累計受影響人口」,然後就是17 萬人「飯碗不保」的結論,這結論是否合理先不說,就計算程式也應該有清楚的交代。

幾個月下來,我仔細看過所有資方代表的公開報告,裏面的數字,沒有說服我。

梁振英行政會議召集人www.cyleung.hk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